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时间:2025-10-31 01:20:00 来源:手到拈来网 作者:休闲 阅读:757次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摘要]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许昌行政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家门拘留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店非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法储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存烟 2016年12月23日上午,花爆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竹店主被记者从魏都公安分局获悉,许昌行政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家门拘留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店非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法储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存烟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竹的花爆门店进行检查,当场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竹店主被并和店主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许昌行政民警明确告知店主,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016年12月24日下午,民警再次对以上两家门店进行实地检查并告知店主相关事项,两名店主均明确表示不再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然而,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两家门店仍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迹象,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并开展秘密侦查。

  1月4日下午,魏都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南关派出所联合魏都区安监局对这两家门店进行集中查处,当场搜出烟花爆竹10余箱。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执法人员继续对商家位于塔湾社区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烟花爆竹30余箱。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魏都区公安分局将两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负责人刘某、李某行政拘留。扣押的4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妥善处置。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 出行注意!四川多条高速因大雾天气关闭收费站
  • Visio家居设计图教程
  • BICES 2025 展商风采:珠海仕高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汉阴县人民医院77项检验结果全省互认
  • 怎样正确地使用玻璃胶枪  怎么去除打多了的玻璃胶,行业资讯
  • 泉州副高控场晴热回归 午后多阵雨
  • 精神障碍者不应被污名化丨记者手记
  • 精神障碍者不应被污名化丨记者手记
推荐内容
  • 勇士格林向美国男篮道歉 承认打人事件错在自己
  • 汉阴组织干部下沉一线排忧解难 办好“关键小事” 托起“民生大事”
  • 英诺激光什么时候上市英诺激光申购配置是多少
  • 扇子装饰墙面图片大全
  • 天下晨間新聞 不妙!金融股現金股利恐泡湯?|天下雜誌
  •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生态环保宣讲活动走进城关镇南街社区